部门职责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挂靠)部门职责
作者: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 发布日期:2013-12-01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是学校涉外及涉港澳台事务工作归口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 负责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发展规划的制定,编制国际合作与交流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全校外事活动;
2. 制订我校国际合作与交流管理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并落实实施;
3. 负责有关涉外事务的报批、对外行文、发文和收文;
4. 负责外事接待管理;
5. 负责与国外和港澳台地区大学、企业及其它机构合作与交流的归口管理;
6. 负责引智工作,做好外籍专家、教师、研究学者事务管理;
7. 负责我校举办的国际会议的报批和管理;
8. 负责师生因公出(境)审批和相关手续办理;
9. 负责在校生国际化拓展项目管理;
10. 负责留学生和港澳台侨生事务监管;
11. 负责授予国(境)外各类名誉学衔的报批与管理;
12. 负责接受海外机构及个人的捐赠并负责实施;
13. 负责其他涉外事务。